家人辦后事鄰居找麻煩 男子損害他人名譽被罰
潤州法院審結一起行政訴訟案
金山網訊 沒有真憑實據誣陷他人犯罪,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。日前,潤州法院審理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。
據介紹,高某的岳父老李和姚某是老鄰居,但姚某之前和高某有過矛盾。一天,村里突然傳出老李去世的消息,于是姚某掏出手機撥打110,信誓旦旦地說老李是“離奇死亡”,還咬定這事和上門女婿高某“有很大的關系”,要求公安機關介入調查,報完警后姚某把手機卡扔進附近的河里。
民警接報后趕到現場,當時老李的家人正張羅著辦后事,家里擠滿了親戚鄰居。
次日,法警出具《尸表檢查記錄》,明確認定老李是自然猝死,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性。
老李女婿高某知道有人誣告后也報了警。當地公安機關將該案作為治安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受理,經辦案民警電話聯系,姚某主動接受調查,并直言不諱:“就是想給高某找點麻煩,并讓他吃點官司。”
經調查走訪,姚某無中生有的報警已在村里鬧得沸沸揚揚,造成不良影響,情節嚴重。
考慮到姚某主動投案,并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。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對姚某處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。姚某不服,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法院審理查明,姚某因與高某有矛盾,在完全不了解老李死因的情況下,就報警稱其死亡與高某有關,姚某行為屬于故意誣告,并損害了高某的名譽。
潤州法院認為公安機關認定事實清楚、處罰適當,依法判決駁回姚某的訴訟請求。姚某上訴后,鎮江中院判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(潤萱 記者 董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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